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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數位刺繡設計實務班第02期 招生中

113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

【3年7萬,學習不斷】

補助訓練費用80%-100

課程代碼:157726

課程名稱:數位刺繡設計實務班第02期

授課講師:陸佳暉

上課時間:113年10月19日至11月16日,每周六、日9時至16時,54小時

上課地點: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大崎66號材質系系館4樓梭織與刺繡工作室

課程費用:9,100元,自付1820元

課程大綱:

  • 第一天10/19:Pe-design軟體/針法設定;基礎針法-電繡機實務操作(試片1)
  • 第二天10/20:Pe-design軟體/圖案繪製;圖案繪製-電繡機實務操作(試片2)
  • 第三天10/26:Pe-design軟體/圖層應用;圖層應用-電繡機實務操作(試片3)
  • 第四天10/27:Pe-design軟體/貼布應用;貼布應用-電繡機實務操作(試片4)
  • 第五天11/02:Pe-design軟體/圖案編輯;圖案編輯-繡機實務操作(試片5)
  • 第六天11/03:Pe-design軟體/文字編輯;文字編輯-電繡機實務操作(試片6)
  • 第七天11/09:Pe-design軟體/水溶襯應用;水溶襯應用-電繡機實務操作(試片7)
  • 第八天11/10:Pe-design軟體/製圖應用;製圖應用-電繡機實務操作(作品)
  • 第九天11/16:電繡藝術賞析與設計應用;(1)作品討論、上機實務操作(2)作品成果展(3)結訓

課程試片分享

申請資格及條件:

  1. 本方案二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的在職勞工。(請參閱二計畫第四點),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課程開訓日為基準日。如欲知更詳細資訊,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在職員工職業訓練-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要點」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C3D5B0EEB25C0694&sms=6CA2172C29FEDCE9&s=28C0591BBA1BB1DB進一步查詢。

  1. 報名課程前,請先登入台灣就業通會員    

※非會員請先加入會員並完成認證。從台灣就業通(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agree.aspx) 加入會員。

※因系統會將個人會員資料(姓名、身分別、身分證字號、性別、生日、最高學歷)帶入報名網,加入會員時請務必注意資料正確性。(自106年1月1日起,台灣就業通會員登入修改為以E-mail登錄,詳情請見台灣就業通網站)

  1. 課程查詢報名,請參酌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
  2. 其他報名注意事項,請參酌本網下方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參訓學員須知產業人才投資方案Q&A在職訓練課程報名流程說明。

 

 

補助辦法:

  • 補助方式:
  1. 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出席時數達訓練總時數4/5以上者,且取得學分證明或結訓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之補助。
  2. 每一學員3年內補助額度為新臺幣7萬元,超出額度部分,不予補助。學員可於本方案報名資訊網點選:補助金申請查詢,了解本身已參訓之課程及使用之額度。
  3. 前開3年內補助額度為新臺幣7萬元,係指以訓練班次之開訓日計算,3年合計補助金額最高7萬元,期滿後自再次參與之「首次課程開訓日」起重新起算。
  • 補助申請對象: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以開訓日為基準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具本國籍。
  2. 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或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 應備文件:

學員應提供之資料包括: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郵局/銀行存摺封面影本(須為參訓學員個人新臺幣存摺,補助費用由訓練單位代轉者免附)。3.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證明文件。4.學員基本資料表。5.補助學員參訓契約書。6.學員補助申請書。7.勞工保險局之投保明細表(如無法於資訊系統自動勾稽時,得要求學員自行檢附開訓當日仍在職之就保、勞保或農保投保明細表影本代替)。

  • 取得補助申請資格:
  1. 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
  2. 缺課時數未超過總訓練時數五分之ㄧ以上。
  3. 需完成填寫「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

  以上3者皆備,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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