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 隨班附讀 開始報名!
★ 各課程規定、時間等資訊請逕至課程資訊系統查詢,以系統內容為主。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9/9止
★ 注意事項:另學士班每班以6人為限,碩士班每班以5人為限。
★ 收費標準:以日間學制學分費之1.2倍計收
課程如有實驗、實習或個別指導必要者,應另繳開課單位認定之實驗、實習材料費或個別指導費。例:碩士班每學分費用1824元整、學士班每學分費用1440元整、在職專班及在職學位學程學分費請來電確認。
★ 報名流程:請填妥報名表繳至藝術推廣處,經開課單位及授課教師審核後,繳交學分費用即完成報名。
(1. 紙本繳交至藝術推廣處辦公室;2. Email:em1121@tnnua.edu.tw)。
★ 報名表下載:推廣教育隨班附讀報名表.pdf
☆ 課程聯絡:藝術推廣處推廣教育組 06-6930100#1832 李小姐
藝術推廣處推廣教育組信箱 em1121@tnnua.edu.tw
★審核成功後繳費教學:南藝大課程報名及繳費方式.pdf
本校上課堂數及時間統一如下:
節數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 一 | 十二 | 十三 | 十四 |
時間 | 8:00-8:50 | 9:00-9:50 | 10:10-11:00 | 11:10-12:00 | 午休時間 | 13:00-13:50 | 14:00-14:50 | 15:10-16:00 | 16:10-17:00 | 17:10-18:00 | 18:10-19:00 | 19:10-20:00 | 20:10-21:00 | 21:10-22:00 |
★辦理停車證
請依進入校園規定,隨班附讀學員繳完學分費後於本處領取收據後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停車證,違反規定者請自行承擔
機車入校通行證請先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停車證後至藝術推廣處辦公室辦理進入校園通行磁卡
★ 其他注意事項:退費方式
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1)完成報名手續,因故申請退費者,於開課前申請退費,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
(2)開班上課起未逾學期課程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五成。
(3)開班上課起已逾學期課程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費用。
(4)因故校方未能開班上課,全額費用退還。
(5)申請退費時,需攜帶繳費收據正本。